广州医保普通门诊定点现场办理流程
(1)在职、退休职工医保 可选择我院为“中 医”【推荐】或“大 点”
(2)城乡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先自行选择社区医院(小点)办理定点手续,在选定社区医院后,才能办理我院定点(大点)
请持参保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原件/医保电子凭证办理。
办理地点:门诊楼一楼医保业务办理
工作人员查询并确认后,经参保人或家属在《门诊统筹定点知情同意签名确认本》登记,为参保人办理定点手续,定点手续完成。
定点手续完成后,原则上一年内不能更改,缴费时参保人出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按医保政策规定结算费用。
温馨提示:
1. 如果去年办理过定点手续,且今年不需要改点的,无需重新办理定点,可直接在去年定点的医院进行门诊就医结算(医保信息系统按规定确认参保人续点);
2. 城乡居民医保中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请先自行至社区医院(小点)办理定点手续;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按政策规定不能在我院定点,普通门(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自费处理;
3. 广州医保参保人须在选定的定点医院就医,方可享受对应的门(急)诊医保统筹待遇;
4. 处方用药量:门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已明确的慢性病、老年病或者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
5. 参保人住院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急)诊、门特病种医保统筹待遇;
6. 医保卡中如有个人帐户资金的,可使用个人帐户资金支付属于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直系亲属可使用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内的资金支付门(急)诊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但不享受相关统筹待遇。
关于门诊定点改点:
如当年已定点,中途需要变更门诊医院,请您自查是否满足下面这些办理条件:参加广州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因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变动工作单位、病情需要、转学升学、定点医疗机构资质变化需要变更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可按以下路径二选一选择您方便的途径申请变更:
(1)门诊定点变更申请路径:打开穗好办APP→办事(在底部)→医保栏目的更多→门诊定点更改→申办
(2)广东政务服务网→广州市→市医保局→公共服务→普通门诊选定定点医疗机构登记(更改选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申请提交后,请耐心等待医保分中心1个工作日审核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