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广州参保及住院费用待遇追溯办理流程
新生儿广州参保及住院费用待遇追溯办理流程
一、新生儿广州参保
(一)申办材料: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请表》(现场办理时填写、纸质提交;通过“穗好办”App或“穗好办”微信小程序办理的,填写电子版,无需再另提交纸质版)。
(二)申办时间:新生儿出生180天内申办。
(三)待遇享受时间: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所缴费对应的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范围。
(四)办理流程。
1.实名登录“穗好办”App。
2.首页点击“办事”进入“专题办事”中的“医保”模块点击“更多”。
3.进入“医保”页面,在“热门服务”中选择“居民参保登记”,选择办事情景“新出生婴儿办理中途参保手续”。
4.申办,业务类型选择“新出生婴儿办理中途参保手续”,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根据不同“参保类型”提交相应的材料。
5.向税务部门申请缴费。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微信搜索“粤税通”小程序→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我的社保-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选择代他人缴费。
a.证件类型:选择“其他身份证件”,
b.证件号码:录入《出生医学证明》编号,
c.户口性质:选择“其他”。
1.现场办理。新生儿监护人可携带材料到相应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线上办理。新生儿监护人可通过“穗好办”App或“穗好办”微信小程序办理参保登记,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穗好办”微信小程序办理流程与“穗好办”App的办理流程一致)。
二、新生儿参保注意事项
(一)办理参保登记时间在当年1月至8月的,默认选择办理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办理参保登记时间在当年9月至12月的,可在参加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自愿选择是否同时参加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两个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的,足额缴纳两个年度的社会医疗保险费后,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2个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只缴纳出生次年社会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次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按照调整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流程有关规定,参保登记并审核通过后,需向我市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社会医疗保险费清缴。
(三)已参保的新生儿监护人,应及时向医保部门更新新生儿个人参保身份信息,对于未及时更新参保身份信息的,医保部门不予办理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动续保。
三、新生儿住院费用待遇追溯办理
新生儿在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广州参保缴费手续的,可追溯从出生时至缴费当月发生的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医疗费用。
(1)返回医院补记账时间:
1、新生儿缴费参保后,系统开通需时约一个月。建议从参保日起计30天后再回医院办理记账;
2、住院收费处(8号楼1楼)周一至周六下午业务相对较少,建议选此时段前来办理,节省办理时间。
(2)医保凭证:
办理新生儿住院费用医保补记账当天需出示以下证件之一:
1、新生儿社保卡 原件;
2、身份证 原件
3、医保码/亲情码(请父亲或母亲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上操作亲情账户绑定) 【点击查看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激活开通及亲情账户绑定】
备注:如未领取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同时无法开通医保码,请到2号楼1楼医保业务窗出示《出生医学证明》先进行医保登记再办理补记账。
(3)家属请携带以下资料办理(咨询&办理位置:8号楼1楼住院收费处):
1、新生儿更名申请表原件(新生儿科或产科医生开具,产科在门诊楼3楼产科胎监室找医生填写);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其中交医生2份);
3、新生儿参保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证件之一):1、社保卡;2、身份证;3、户口簿;
4、出院结算确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