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办理流程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办理流程
我院已开展广东省内医保、市直(区)医保、省直医保、越秀区公医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跨省异地医保需由参保地办理)。
一、申请表表格领取
(1)广东省内医保、跨省异地医保一类门特表格:在各专科分诊台领取指定病种《申请表》;二类门特表格:在2号楼1楼医保业务办理窗领取指定病种《申请表》。
(2)市直(区)医保、省直医保、越秀区公医门特表格:2号楼1楼医保业务办理窗领取指定病种《申请表》。
(或医师在院内网下载表格填写)
二、办理流程
温馨提示:
1、广州医保一类门特最多选择3个病种享受相应待遇(成功结算一次后可全市医保定点医院通用),其他不受门特病种选定数量限制;二类门特必须在申办的定点医院就医才能享受相关待遇,且审批有效期内原则上不予更改;
2、广东省内异地参保人员的门特申请在相关信息录入完成后需按照参保地流程审核通过后生效,缴费时持社会保障卡(含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至收费窗口进行联网结算。如门特病种认定已在参保地或在广州市其他医院办理且在有效期内,请咨询参保地政策可否在我院使用,医保系统不允许重复申请;
3、联网结算以实际上传成功为准,若未能成功请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4、各参保地医保中心电话查询方法: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点击“医保经办机构查询”-右上角选择地区即可查询电话号码
5、越秀区公医申办流程请咨询医保业务办理窗。
附:我院可办理的门诊慢特病(含病种代码)


*跨省代码为全国统一的可跨省直接结算的病种代码,与广东省病种代码存在一对多的关系。当省外参保人提供的资料中病种名称与表中名称有差异,但跨省代码与表中一致的,可按表中相应的病种办理直接结算。
*本界面资料内容如果与政策文件有出入或政策发生调整,请以广州医保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